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指示要求,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
一、受理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受理范围
(一)学术不端与学术违规
1.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伪造、篡改研究数据;
2.代他人写论文或让他人代写论文;
3.伪造学术经历或成果;
4.申报课题/项目时提供虚假信息。
(二)教育教学违规行为
1.敷衍教学、随意缺课或找人代课;
2.教学内容存在科学性错误或低俗内容。
(三)师德失范行为
1.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性骚扰;
2.体罚、侮辱、歧视学生;
3.索要或收受学生财物、参加学生宴请;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或推销商品。
(四)职务违规行为
1.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2.违规参与校外兼职,影响教学;
3.在招生、评优等环节徇私舞弊。
(五)其他重点问题
1.传播宗教或邪教思想;
2.泄露学校保密信息;
3.捏造/散播虚假信息,损害师生利益。
三、举报渠道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进行举报。
电话:0452-6193024
邮箱:qgcdwjgb@126.com
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喜庆路1号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图书馆619室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本部门进行举报。本部门提倡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按照“有人、有事、有时间、有地点”等基本要素撰写反映材料,同时建议提供相关证据。
(二)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仅列举出违纪、违法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不予受理。
(三)本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保密,确保举报人各项信息安全。
(四)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本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全面深入排查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治。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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