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师德建设管理制度(修订)

作者: 时间:2022-07-04

为了提高学院教师思想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师德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师德建设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弘扬高尚师德,强化师德教育,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引导学院教师自觉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全面开展师德建设工作。

二、师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

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

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七)遵章守纪

遵守国家、省市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组织、宣传、纪检监察、人事、教务、科研、工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师德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

四、具体措施

(一)签订《师德承诺书》

1)由人事处制定《师德承诺书》;

2)由人事处组织全院教师(含专业负责人、兼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签订《师德承诺书》,承诺思想和行为不违背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违背职业道德要求;

3)新聘教师在正式报到之日签订《师德承诺书》;

4)不签订师德承诺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建立教师《师德档案》

1.人事处制定《师德档案》,《师德档案》包括《师德承诺书》和考核结果;

2.人事处汇总师德考核结果;

3.《师德档案》作为个人师德情况的原始记录,放入个人档案中。

(三)师德考核

1.教务处负责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将师德评价纳入三评体系中。

2.考核分为部门考核和学院考核,各部门根据个人自评、同事评价、部门评价和被考核人日常师德表现,给出部门考核结果;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依据部门考核结果和被考核人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的全面表现给出学院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学院考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四)师德考核结果使用

1.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一经查实师德考核记为不合格;

2.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依据《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奖惩条例》处罚;

3.师德考核不合格,不能担任教师;

4.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选拔等的必要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5.发生师德失范事件的部门,部门和部门领导年终考核时考核结果降低一级。

(五)学习和培训

1.负责部门

1)由人事处负责全院师德集中学习和培训工作,教务处配合人事处开展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师德学习和培训;

2)人事处将师德教育纳入新教师培训必修课;

3)职业发展中心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院校研究室负责开展师德教育研究工作。

2.学习和培训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2)法制教育;

3)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

4)心理健康教育。

3.学习和培训形式

集中学习、培训、讲座、咨询、研讨、经验交流等。每年9月为“师德师风教育月”,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进行主题教育活动。

(六)宣传表彰

1.新教师入职宣誓、老教师荣休仪式

对新入职的教师,组织入职宣誓仪式,要求新入职教师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对教师职业的热爱和崇敬,提升教师职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新时期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对退休的老教师组织荣休仪式,唤起老教师对奉献一生教育事业的无怨无悔和自豪荣耀,激发社会对教师职业的羡慕和敬仰。

2.评选学院师德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

1)树立师德典型,每年评选学院师德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在教师节期间与优秀教师一并表彰。向上级评选推荐的集体、个人从院级先进中选拔。

2)师德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学院办学单位、基础部、职业发展中心等教学部门;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院教师(含专业负责人、兼课教师)。

3)每年评选一个师德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数量按全院教师(含专业负责人、兼课教师)总数2%的比例确定。

4)如没有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以空缺。

3.宣传

宣传部负责师德宣传工作,在学院网站开辟师德师风专题宣传栏目,充分利用教师节、师德师风教育月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集中宣传师德典型的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增强教师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七)专项治理

每年针对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格局,让教工、学生、家长切实感受到集中整治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八)监督

1.建立举报平台

在学院网站上建立举报平台(举报专栏),将相关信息公开:

1)师德失范行为举报电话:0452-6052962;

2)举报信邮寄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喜庆路1号,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人事处,邮编161005;

3)举报邮箱:qzyrsc@163.com

4)举报接待地址: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图书馆615室;

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6)《师德承诺书》内容公开。

2.受理举报

由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指定部门对举报进行调查。对受理的师德举报问题做到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3.处理

查实的师德失范行为,按照 “六、师德考核结果使用”内容处理。

五、其他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1、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教工师德承诺书

   2、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年度教师师德考核表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教工师德承诺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我将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人民教师(教育工作者,我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损害国家利益发生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七、遵章守纪

遵守国家、省市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承诺人: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年度教师师德考核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及专业


学历


所属部门


岗位


师德自评










签字:

   

同事评价










签字:

   

部门评价







部门领导签字:

   

部门

考核结果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考核部门(盖章):  

     

学院

考核结果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师德建设委员会(盖章):  

   

 





填表说明:

1.“师德自评”栏由本人填写,主要是《师德承诺书》承诺内容的执行情况。

2.“同事评价”由部门其他教工填写,至少两人,从同事的角度评价《师德承诺书》承诺内容的执行情况。

3.“部门评价”由部门领导填写,从部门领导的角度评《师德承诺书》承诺内容的执行情况。

4.“部门考核结果”栏由负责考核的部门填写,综合个人自评、同事评价、部门评价评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写明原因。

5.“学院考核结果”栏由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填写,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依据部门考核结果和被考核人在师德师风方面的全面表现给出学院考核结果。

6.兼课教师由课程所在部门负责填写部门评价和部门考核结果。

7.如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则年度考核时填写此表;如发生师德失范行为,随时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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